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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大学生打工须做好安全防范

核心提示

  很多大学生会利用假期勤工俭学,到外面的世界感受一番,体验父母的辛苦及压力,顺便挣些钱证明自己的实力。

  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单位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就业心理迫切的弱点,设置了种种陷阱。对于这些风险该怎样防范?遇到问题又该怎样维权?希望大学生们能从以下几个真实的故事中找到答案。

必须签劳务协议

  去年“十一”期间,大一学生张某找到一份在火锅店打短工的临时工作,每天工作10个小时,一天30元。没想到工作不久就出事了:由于要招呼的客人多,业务不熟练,张某在给客人送汤时滑倒,下半身被半锅开水烫伤。由于张某没有和火锅店签订用工合同,火锅店以短期试用为由拒绝赔付医疗费。后经劳动监察部门的多次协调,火锅店才同意赔付80%的医疗费。虽然讨回了说法,但躺在病床上的张某却经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在大学生假期打工队伍中,选择在酒店里做迎宾员或服务员等短期工的为数不少。短期工一般是计时付酬,而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愿意与大学生短期工签订劳务协议。

  在此提醒大学生要学会自我保护,必须在工作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如工资额度、发放时间、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条款一定要在协议中详细说明,以免发生意外。


过好中介这道坎

  去年暑期,本市大二学生李敏和同学到一家中介公司找工作。当时,中介公司许诺,一定给他们找一份工资高又相对轻松的工作,并让他们各交80元中介费。几天后,中介公司安排他们到郊区一家小超市工作,并且是长期工,这与二人想找一家市区商店做促销的初衷出入很大。为此,二人想要回中介费,此时,中介公司却一口咬定“已经提供了打工信息,不可能退费。”

  假期找工作,大学生们大多会把目光投向职介所等中介机构。有些中介机构正是抓住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又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给大学生找工作;或是没有介绍成功却不退费,甚至有的收完了钱就不见了踪影。

  在此提醒大学生打工者一定要看清中介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与其介绍的相符(要看执照正本,不要被“复印件”糊弄)。最好是到有资质、信誉好的中介找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没有促成双方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因此在交中介费时,大学生一定要注意索要并保存好收据,否则劳动部门会很难处理。


谨防非法传销网


  去年暑假,大三学生陶明接到高中同学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广州有一个公司正在招聘销售人员,薪金很高。不明真相的陶明没有多想,便随同学来到广州,没想到却被同学骗去作传销。当他知道上当受骗的时候已经身不由己,钱和手机被人拿走。在被不法分子限制人身自由两天之后,广州警方才将陶明解救回津。后来他才知道,他的高中同学是在高额回扣的诱惑下欺骗了自己。

    非法传销之所以屡禁不止,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带有很强的欺骗性。因此,通过同学或朋友介绍找工作的大学生,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辨别传销的能力,拒绝高额薪水的诱惑,防止陷入传销陷阱。

入户家教要慎重

  去年春节前,女大学生王莹通过校园广告栏里的一则广告,找到一份家教工作。她按照广告上留下的电话打过去,被要求晚上到家里给孩子免费试讲。叫王莹不开心的是,试讲期间,孩子的父亲多次借送饮料的机会对她做出摸手、摸头的举动。但鉴于每小时50元家教费的诱惑,此后几次王莹还是如约前往。春节前一天,王莹再次来上课时,发现女主人和孩子都不在家,就在她准备离开时,孩子的父亲拦住了她,机灵的王莹假装要喝饮料,当孩子的父亲到厨房寻找饮料的时候,她急忙夺路而逃,几次家教课也都成了“免费试讲”。

  大学生假期打工,家教仍是首选,因为家教竞争比较激烈,导致大学生忽略了对被教学生和家庭的深入考察。由于身处相对狭小、封闭的空间,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更容易受到侵犯。

  大学生要做家教,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家教中心,家教前对被教学生、学生家庭的情况要有充分的了解,对有劣迹、居住地偏僻特别要求晚上辅导的学生,一定要仔细甄别,尤其是女生家教,更要慎重考虑,应聘时最好不要单独会见家长。在被教学生家中,尽量选择客厅作为教授地点,有助于消除不良意念,一旦突发情况时,也有周旋余地。另外,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自己在学生、学生家长眼中的为师之尊,不要随意接受应得报酬以外的馈赠。


特别提醒

劳务协议不同于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协议不同于劳动法规范的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学生在假期打工期间与用工单位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适用于民法的规定。因此,遇到这类问题,学生可以通过直接起诉解决,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但无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达到维权的目的。

衣食住行都要考虑到

  在参加各种企业、商业场所等的假期招聘时,最好先找有关系的当地熟人介绍,或亲友、或同学,首先对该用人单位的资质及情况有个大概的了解。然后,在受聘时最好能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其中必须有对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善后的条款。

  在岗位工作时,要胆大心细,因是生手,所以不要急于追求完成任务的速度,也不要把赚钱的观念摆在第一位,先抓紧时间熟悉环境、同事,把岗位工作的情况先弄清楚再放手去干,特别在一些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要多看多问,集中精神。不管什么工作,都应不走神,用心做,这样将安全隐患减少到最低限度。

  碰到社交性质比较强的工作,如餐饮、娱乐单位的岗位,则要留心身边的每一个陌生人,包括客人,做到不卑不亢,遵守纪律,如遇客人劝酒时,要以上岗不能喝酒为由予以辞谢,如遇其他骚扰,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或上司联系沟通,保护好自己。一般情况下,不要到自己不熟悉的外地打工,因为到这些地方打工就必须考虑住宿的问题,这也是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软肋”,学生自觉性、判断性不强,自己单身住宿容易滋生事端。故此,到外地打工要小心从事,权衡利弊,再作决定。

  打工之余的时间,尽量回学校休息,对工作做点小结、反思,碰到问题多和父母或自己信得过的朋友沟通,扬长避短,以便更好地投入工作中。尽量减少社交式的应酬活动,不要将身心弄得疲惫不堪,因为疲劳时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这点尤其要注意。

  另外,上下班时的交通安全、防盗防劫安全意识均应提高,做到尽量不带显眼的提包、贵重物品及财物出门,更不要戴金银首饰等贵重饰品,不要奇装异服,穿戴传统保守,保持低调,从外表上形成“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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